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投标工具市场化征集公告
为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进一步拓展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功能,优化营商环境,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电子投标工具软件服务商进驻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买卖平台,现公告如下:
具备符合规范的电子投标工具软件且能接入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买卖平台使用的单位。
(二)报名事项:请有意向的电子投标工具软件服务商携带报名材料至张家港保税区滨江大厦B座三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科现场报名。
(三)征集流程:符合征集公告中资格条件的电子投标工具软件服务商可以报名,我局收到报名后,将组织平台软件服务商与报名单位评估网络对接方案并实施联调联试,待对接成功后进驻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所提供的电子投标工具软件须符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所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
(三)所提供的电子投标工具软件需与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买卖平台进行对接,具备进行数据交换的能力。
(五)承诺开发的软件系统能够应用于主流厂商的硬件和操作系统平台,应用主流的网络协议,支持国产化软硬件;接受张家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及市场主体的监督,不随意提高售价,不和其他服务捆绑,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三)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参加时提供其本人身份证);
(四)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示的近三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申请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近三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申请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六)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成立的无需提供);
(八)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九)2020年以来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关的同类案例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十一)投标工具对接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计划表、项目成员名单、培训计划、运维保障等内容。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授权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买卖平台系统投标工具供应商征集项目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本项目的征集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供应商对代理人的所有签名负全部责任。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目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方面技术能力: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项目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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